伦敦猴子的一生

May. 2, 2026

满30岁前只剩最后一个月了。也就是说,我以2开头的日子还剩不到30天。该写几句话吧—虽然这blog没几个人看,但大概是写给后来的自己。

在伦敦的日子,又糊涂又寂寞。用我刚学会的说法,叫“混日子”。

两年前从台湾出发的时候,我完全没想到伦敦生活会让我这么……怎么说呢,不是失望,是觉得好笑。伦敦啊,在很多意大利年轻人眼里是梦想。前几天回米兰,酒吧服务员要送我优惠卡。朋友说:“给他干嘛,他住伦敦用不到。”服务员眼睛一亮:“住伦敦啊!好羡慕你。”

我现在想起这句话还是想笑。到底羡慕什么呢?

两年前我也这样想。住伦敦,好厉害!谁想到住了不到两年就想走。

其实不能全怪伦敦。很大原因是,我一个人住。父母在意大利,朋友在意大利,女朋友不在我身边。来之前我明明想象会交很多新朋友。结果这个希望,像伦敦的晴天一样,听说过,没见过。

在伦敦快两年,我遇到了几种人。每认识一种,就对这个城市多明白一点。


同事

同事大多数比我年轻。年轻是年轻的,只是他们的年轻像一件没拆封的衣服,整整齐齐挂在衣柜里,从没穿过。读书、毕业、进咨询:每一步都对,对得让你不好意思想他们有没有错过了什么。他们没离开过伦敦,所以伦敦就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;没做过“没用”的事,所以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做。我忽然觉得,那个去了台湾、做了两年“无用功”的自己,倒像是占了便宜?

有一次我难得去办公室。不是因为我喜欢办公室(喜欢办公室的人,大概也是喜欢排队)。是因为我在家实在待了太久,久到开始怀疑下次见到同事,他们会不会觉得我是新来的?

到了办公室,这不用说,也没什么好忙的。不忙还是得装忙,这是上班族的瑜伽。

下班前,几个从欧洲其他部门来的同事说一起去喝一杯。我很久没跟同事喝酒了。心想:喝杯啤酒吧,总得假装一下。反正,家里也没人等着我呀!

于是我就去了。

喝着喝着,聊起来也不错。我都不记得和同事到底聊的是什么,反正记得那时心想:今天来喝啤酒也没什么不好吧!结果那天在pub里,我的背包被人偷了。那是我最爱的皮背包。它跟我去过东京、台湾,去过很多地方,是我人生中少数比我自己还靠得住的旅伴。结果就在我决定“对人友善一点”的那天晚上,它决定离开我。

后来我想:也许它比我更清楚,那个pub不是它该待的地方。


gay朋友们

我来伦敦最大的原因是一个好朋友。第一年我和他、还有他另一个朋友合住。那是我在伦敦认识人最多的一年 — 也几乎都是gay男生。

他们三十几、四十岁,却比二十岁的人还像二十岁。Party、酒、聚会,一样不少。我同事像退休职工,他们像留级生。

跟他们喝酒,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个旁观的人类学家:他们可以随便找人,我不能。不是因为我道德高尚 — 道德在这种场合像雨伞,没人下雨天才会记得带。是因为我有女朋友。远距离爱情的好处是,你永远有一个理由不面对眼前的诱惑;坏处是,你永远要在心里跟自己辩论这个理由成不成立。

但我理解他们。如果我是gay,尤其是从保守的地方来到伦敦,我可能也会这样。问题是:我还没到30岁,心态却已经稳定了。看着他们我有时会想,我真的属于这个城市吗?

说一个我在伦敦最难忘的夜晚吧。

那是一个夏天的尾巴,我难得参加一个“正常”的party:不是gay party,就是正常的、有男有女的生日聚会。你无法想象一个常年混迹gay party的直男,走进一个有辣妹、有庭院、有零食奶酪、有啤酒红酒白酒的派对是什么感觉。像沙漠里的人看见了绿洲。

我喝多了。不是故意喝多,是开心,很久没跟女生聊天了,一聊就刹不住。

问题是我是骑脚踏车去的。朋友借我的脚踏车。我必须骑它回去。

更麻烦的是,我喝醉了,天黑了,而伦敦的郊区,每一条街都长得一模一样。像一个巨大的迷宫,而且迷宫的设计师可能喝得比我还醉。

我迷路了。一边骑一边看手机导航。然后撞上了一个路障。我用一只手骑车,没看见,也来不及躲。

摔倒。

醉了的人摔倒不会痛,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突然变得很糊涂。我坐在路边休息,周围一个人都没有。伦敦郊区的那种空,不是安静,是不存在,像一个梦里才会出现的地方,不是噩梦,就是……不存在。

然后我睡着了。就在路边。

醒来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正神奇地骑在脚踏车上。我不记得是怎么上去的。我说不行,太醉了,又停下来。又休息。又继续骑。

那天晚上我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到家。

但奇怪的是,那是我在伦敦第一年最深刻的经历。不是因为喝醉,不是因为摔倒,而是因为那天晚上,我第一次觉得我跟伦敦面对面了。以前我们只是互相住在同一个城市。那天晚上不是。那天晚上,我见过它最丑、最乱、最让人迷路的模样。它也见过我喝醉、摔倒、在路边睡着的模样。像两个陌生人终于互相介绍了一下。伦敦,你好。我见过你了。你也见过我了。现在我们不算陌生人了。


Whitechapel

现在我住在Whitechapel,东伦敦的孟加拉裔穆斯林社区。

搬来之前听说这里不安全、落后。结果发现,伦敦最有意思的地方可能就是这里。

这里保守,女性很少出门,戴头巾。但恰恰是这个保守的地方,给了我一种在伦敦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东西:真正的社区感。大家都属于同一个群体、同一种生活。

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:伦敦其他地方的“国际化”,是消费层面的国际化。吃泰国菜、喝澳式拿铁,听印度的音乐,这都可以。一旦进入工作、生活、思想,别说政治,国际化早就消失了。大家还是英国逻辑、个体逻辑、消费者逻辑。

Whitechapel不一样。那里的国际化不是消费,是真实的生活。

当然,住在清真寺楼上也有它的特色。

穆斯林一天礼拜五次。有时候是凌晨三点、四点。他们用麦克风。我渐渐认得出两个声音:一个声音好听,像远方传来的、经过调音的叹息,我听完翻个身继续睡。另一个声音……怎么说呢,像有人把一只猫塞进了手风琴。他一开口,我就醒了。不是普通的醒,是那种“这一夜再也回不去了”的醒。

对面还住着一位老先生。亚洲面孔,六十岁到七十岁之间。我猜是越南人或广东人,因为他说的话不是中文,但有点像。他每天在家门口走来走去,绕圈,边抽烟边端着一个杯子:我至今不知道杯子里是水、牛奶、还是茶。

他有个习惯:深夜骂人。骂得很大声。

我刚搬来的时候,第一天听见,还以为外面出事了。结果是他。第二天,还是他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出来骂。现在我已经习惯了。但一开始我真的想问自己:我到底搬到了什么地方?左边是凌晨三点的麦克风祷告,右边是深夜骂街的老先生。

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?

后来我想明白了:这是一个你真的能听到邻居声音的地方。在伦敦其他地方,你听不到任何人。这里不一样。这里太不一样了。


朋友买房的故事

最后说一件事。这件事让我对伦敦的感觉,变得有点复杂。

还是那个把我招来伦敦的朋友。第一年我们合住。后来他家出了一件事,老人家好像过世,留了一笔钱。父母把钱给了他,让他在伦敦买房。他打算买完之后租我一个房间。

我女朋友问我:“你有问他房租多少吗?”

我没敢问。

不是不想问,是怕答案。怕他说高了,也怕他说低了。我心里隐约觉得,他可能想让我帮他付房贷,但这话又不能说出来,说出来显得我小气。

后来我还是问了。他说一个房间,1200镑,不含水电。那个房间比我当时住的还小。我当时付900。市场上同类合租,大概800到1000。

我不觉得他故意占我便宜。也许他只是算了一笔账,房贷多少,成本多少,然后报了个数。也许他根本没想过“朋友”这两个字应该打折。也许换作我,有了这么多钱,也会一样。毕竟伦敦的房租就是这么贵,而人情这种东西,又没有市场价。

只是这件事之后,我对伦敦的兴奋感像被扎了个小孔,慢慢泄了气。不是炸了,就是,你知道它在泄。

当然,用我一个故事去说一个城市,不公平。伦敦毕竟还有Whitechapel。所以只能说:我对伦敦的期待,因为这些事情,打了点折扣。

至于未来?不知道。完全不知道要待多久。

但最后我还是想对30岁的自己说一句话:我很感恩20到29岁这十年。这十年可能是我这辈子最丰富、最快乐、最接近梦想的时候。我不知道30岁后会怎样,会不会更单调?但20岁的我,读书、留学、到处跑,做了很多“没用”的事。

真的,这些事后来都变得有用了。至少,它们让我知道怎么写完这篇post